张謇的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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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约》《厂约》

张謇律己甚严,其待客之道,体现在他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中。如,创办大生纱厂时,他曾执笔撰写《厂约》:“客至,五簋八碟四小碗一点,不得逾此。”据民国时期作家“侧帽生”在《中央时事周报》上所述,张謇任北洋政府农工商总长时,请宴约晤甚繁,不胜其扰,他不愿把时间和精力消耗在这些无谓的应酬上,故拟订《客约》广而告之,说自己“以衰老之躯,宝贵之时间,供宾客往来雅宴清谈之酬酢,势实不给”,因而约法三章,对“饮食之会,敬谢不赴。(剩余18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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