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实践发展及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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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当前,全国各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许多探索,其中“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是效果较为显著、受到关注较多的一种模式。2021年以来,安徽省芜湖市吸收山东烟台、贵州毕节等地经验,并结合芜湖农村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创新,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这一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态。(剩余29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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