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可申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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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导报讯 记者隋萌 2月28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确保全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山西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内容详尽、亮点纷呈,对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剩余4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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