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以作者权利为中心的展开

——基于《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持有正义原则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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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讨论著作权法正当性问题时,激励论、人格论和劳动论存在各自的弊端,以诺齐克的持有正义原则对该问题重新进行法理阐释是一条可行路径。持有正义原则坚持过程正当的论证进路,对劳动理论进行了调整,使其适合于解释著作权法的正当性问题。基于持有正义原则的规范分析认为,作者权利的正当性源于获取正当,其他主体受让权利的正当性则源于作者权利移转的自愿性。(剩余181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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