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儿不赡养,患病母亲赠房扶养人是否合法


打开文本图片集

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可一种米养百种人,不是所有子女都乐意尽孝。一位身患重病的母亲苦求儿子照料,却被拒绝。后来,悲愤不已、伤心欲绝的母亲决定把价值不菲的房屋赠与愿意帮助她、为她送终的外人,此事在当地引发人们的深思。

儿子不孝,母亲无奈求助前夫

1986年,家住广西柳州市柳北区的韦玲与潘强喜结良缘,不久,生育了一男孩。(剩余2100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 石头
    家庭百事通 2023年12期

    家庭百事通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