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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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不仅需要尽家庭教育之责,还需正确地尽责,依法带娃,依循正确的教育规律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事”上升为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国事”,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家是最小的国,国是千万家”的家国情怀,对于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剩余37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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