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副局长向姐夫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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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木立利用担任湖北省孝昌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该县花园镇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其姐夫黄某等人牟取利益,并多次索要财物折合人民币达194.6万余元。2025年5月8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杨木立作出终审判决。

向姐夫索贿155万元

杨木立,1977年7月出生于孝昌县,大学本科文化程度,2010年12月起任孝昌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兼工会主席,2015年12月任孝昌县教育局副局长,2021年10月任孝昌县红十字会四级主任科员。(剩余31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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