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传莉:“人格物”是对人精神维度的重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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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传莉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

从教34年,冷传莉在法学教育领域精耕细作,不仅打造了“做一名眼中有爱,心中有光的法律人”等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系列教学精品,还创造性地提出“人格物”概念,推动民法典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人格物”保护制度。(剩余27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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