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生财”的项目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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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彭原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孙锴,在被任命为多个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项目组组长后,以推进拆迁或帮助拆迁人获得补偿款名义,大肆侵吞公款22万元,收受贿赂89万元,最终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以伙食补助名义侵吞公款22万元

孙锴1998年3月参加工作。入职后,孙锴长期扎根基层,先是在当时的庆阳地区西峰市(后更名为“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人民政府工作12年,后于2010年4月被提拔为西峰区彭原镇计生办副主任。(剩余27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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