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寻租”的代价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曾经的市委副书记,在退休3年后被查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7日,以受贿罪判处江汛波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江汛波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江汛波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一把手”的堕落之路 (图/IC photo)

“人情往来”幌子下的收礼

履历显示:江汛波为安徽歙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剩余3018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