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须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2022年3月1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与未成年人进行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交易行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为什么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罗翔老师进行了解读。(剩余144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