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汉明:新型治理模式的上佳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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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

徐汉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检察官。国际检察官协会、亚太地区法律协会会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中国刑法学会、中国诉讼法学会及检察学研究会理事。

长期研究基层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徐汉明认为,应直面治理模式在观念认同、主体实施、法律制度安排层面存在的热点及难点,总结实践经验。(剩余28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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