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个人所有制”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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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公有制的本质特征。它是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批判基础上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一般设想,其基本特征是“个人所有”及受其约束和监督的“共同占有”。公有制经济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联合体”采取不同的历史形式。在我国现阶段,共同占有联合体的特殊形式是国家及相关机构,这也是“国有”的本义,即“国家占有”。(剩余152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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