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擅自使用未验收工程裁判路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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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是发包人擅自使用未验收工程的规范基础。因规范技术上的原因,该规定在司法裁判过程中存在解释上的明显分歧。基于裁判文书的梳理分析,裁判分歧的症结在于如何厘清第十四条背后的法律逻辑。第十四条的理论基础有拟制验收说、不可反驳之法律推定说、默示验收说,但这些学说均缺少逻辑上的融贯解释。(剩余134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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