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继续深化的新要求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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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1993年算起,国企改革已经走过了三个“十年”。

国企改革的第一个“十年”。1993—2003年,以《公司法》颁布及正式实施,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并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打造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为主要内容。

国企改革的第二个“十年”。2003—2013年,以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为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全面改制,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约13万家中小型国有企业完成了改制,国企改制成效显著。(剩余22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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