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伤责任承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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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及律师类型的多样性,一般工伤原则仅适用于劳动型律师。司法实践表明,没有与律师事务所形成真正劳动关系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无须承担其工伤责任。基于此,文章提出,律师工伤责任的承担存在着法律表达与司法实践脱节、行政管理与民事诉讼不衔接、双重劳动关系不规范等问题,可从三个方面着手加以完善。(剩余4931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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