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盖章替认对账单后,谁来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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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王素莹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任沈阳市律协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省律协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沈阳电视台特邀律师嘉宾等职务,被评为沈阳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事件回顾:2014年,甲、乙两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丙两公司供应油漆。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甲公司为乙公司供货6次,货款金额10万元;为丙公司供货16次,货款金额43万元。(剩余10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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