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病致残,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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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并不仅仅只是一种称谓,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面对患重病的妻子,丈夫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会如何判决?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

赵先生患有先天视力残疾,颜女士曾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症,经治疗后一直处于稳定状态,但需定期服药。双方于2004年初经人介绍认识,颜女士如实告知了自己的患病史,赵先生同意后双方谈婚论嫁,于2004年8月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剩余11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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