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案件中的“自洗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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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洗钱”指行为人实施上游犯罪后,为掩饰、隐瞒其犯罪所得及产生的收益来源,通过各种形式的“清洗”,使之表面合法化的行为及过程;“他洗钱”是指通过提供资金账户等方式为他人的上游犯罪进行洗钱的行为。在走私犯罪中,不法分子的洗钱手段层出不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立法,将“自洗钱”行为归为入罪。(剩余40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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