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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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日常生活中订立的以确定性事件为目的的合同,保险合同的履行建立在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基础上。保险合同的射幸性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中没有明文规定,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二条中有所体现,因此违背了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会面临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律后果。本文以一起特殊的保险拒赔案件为例,客观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对投保人因与陌生人裸聊而遭受敲诈后转账的行为进行赔付,同时结合案情对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进行探究。(剩余37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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