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贿赂犯罪认定的政策考察与问题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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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实践中对医生收受患者红包、医药企业赞助学术会议费、医院收受医药企业“明扣”等情形的贿赂犯罪认定,存在“宽严有余而相济不足”问题。不同的医药贿赂犯罪案件,因犯罪目的、犯罪方式、犯罪时期等存在差异,反映出不同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认定时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区别对待。(剩余123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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