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而“性”

——狄尔泰生命解释学视域下的《狼》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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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部编版初中语文教材七年级下册第六单元中的一篇文言文,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狼三则》的第二则。在《狼》的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常从屠户的角度出发,依照情节线索将文章内容概括为“遇狼——惧狼——御狼——杀狼”,并结合创作背景知人论世。千篇一律的教学背后,充斥着知识点的堆砌和情感体验的缺失。在课文的人与动物争斗的场景中,我们可落脚于何处,走向何方?

狄尔泰认为,生命之流是某种独特的、永远也无法完全还原为概念的东西。(剩余63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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