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职责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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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治理模式趋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渐进式改革中,目前在公司内部权责划分方面,仍存在一些看似清晰实则混乱的做法。想要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从“分家分权”式的思维中跳出来,明确董事会中心主义的一个职责划分原则

1994年中国公司法施行后,曾经有过很长时间的所谓“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和“老三会”(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之争。(剩余33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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