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法“签字罚”,该纠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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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签字罚”,即指在执法实践中,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在定期报告上签字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都被要求承担责任,而不论其是否知悉或实施了信披违法行为,仅是责任的轻重有所区别。新《证券法》实施后,对“签字罚”现象予以重新审视和梳理,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范诉讼风险的角度来说不无裨益。(剩余54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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