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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准狠打击证券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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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首批三宗适用新《证券法》惩处财务造假恶性案件已进入事先告知阶段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个案最高合计拟处以近4 000万元罚款。笔者认为,打击违法违规要稳准狠,全方位追责。

三宗案例包括宜华生活、广东榕泰、中潜股份,呈现的主要特征包括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涉案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最长跨度4年;实际控制人核心决策、组织实施,主观恶性明显等。(剩余13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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