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涉外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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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与韩国关于涉外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规定均采用了专章立法的方式,有关知识产权的合同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准据法和特征履行一方经常居所地法律,但在知识产权权利内容适用范围、合同特征履行方的判定标准及侵权责任适用规则的规定方面存在差异。我国可参考借鉴韩国《国际私法》关于知识产权权利内容法律适用调整范围、合同特征履行方认定标准的细致性规定,从而使我国知识产权国际私法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充分落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剩余101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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