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大党委”助力基层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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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区“大党委”机制,选派38名区级部门党员“一把手”下沉社区担任第一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大党委”书记,街道驻社区党员干部、派出所下沉社区党员民警担任“大党委”副书记,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企业、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大党委”委员。社区“大党委”每2个月组织召开1次社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定期收集研判基层治理疑难问题,最大限度整合辖区内资源,解决实际问题。(剩余1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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