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加强“一把手”选人用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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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上级监督,出台规范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文件,结合区委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预审机制,对存在拟调整干部数量达到本职务层次干部总数的25%、重新使用处分影响期满干部等情形的,由区委组织部进行前置审批。强化同级监督,指导各单位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五人小组”会议制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班子成员集体表决等规定,各单位向区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先由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剩余1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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