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荒谬:《诉讼》与《S•卡尔玛氏的犯罪》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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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卡夫卡的《诉讼》与安部公房的《S·卡尔玛氏的犯罪》中,作者均将笔下的主人公以字母来命名,形成潜在意义上的“无名”;而作为失语者,他们在丧失身份认同的基础上,也无法为自己发生呼声,以致慢慢坠入黑暗的、无底的深渊。他们的这种结局,通过各自作品中的“在法门前”与“一幅图片”的符号表征,揭示出主人公存在的荒谬。(剩余110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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