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通过遗嘱获得房屋居住权吗
编辑老师:
我和老刘是再婚夫妻,婚后无子女。小刘系老刘与前妻所生女儿。2020年老刘订立遗嘱,写明:登记在老刘名下的房产产权归他的女儿小刘所有,但使用权归他的现任妻子(也就是我)永久居住。如遇以下情形:1.出租;2.再婚;3.买卖等有违夫妻关系的情况,其居住权收回,小刘有处置权。2023年老刘去世后,小刘起诉请求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请问我可以主张对房屋享有居住权吗?
长沙市读者 王岚
王岚读者:
您提出的问题,本刊编辑邀请湖南国简律师事务所罗霄山律师作如下解答——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再婚老年人群体愈加庞大。(剩余51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