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明代生员涉讼的司法实践

——基于《莆阳谳牍》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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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代生员是士大夫阶层中最基层的一个群体,虽不属于正式职官,但拥有特殊的身份地位,这使得他们在诉讼案件中频繁出现。生员涉及的诉讼案件无外乎户婚、田土、钱债以及社会公共案件,地方司法官往往根据官方律令及当地乡俗民约进行审判。地方司法官的职权虽小,但生员所犯案件多集中在民事部分,这使得司法官有权可使,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大有可为”。(剩余47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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