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发展促进型条款的规范效力及其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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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行政法上存在很多发展促进型条款, 可以分为 “促进政府” 和 “政府促进” 两种类型。 发展促进型条款因面向未来而无法预设确定的行为规则, 只能在采取不完全规范形式的基础上赋予政府较大形成空间。 这使其规范属性总体上处于规则与原则的中间状态, 政府在适用时,既应当严格按照条款中已经确定的目标和行为指引行事, 又应当基于自身行政能力和专业理性对是否履职、 如何履职等尚不确定的事项加以衡量, 达到发展目标被最佳化实现的履职效果。(剩余13331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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