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对方患有重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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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24年底,我同事小王和薛先生登记结婚。婚后次月,小王发现薛先生患有抑郁型精神分裂症,还在抽屉里找到了其婚前关于此病的就诊记录。小王想与薛先生解除婚姻关系,但薛先生不同意。请问,该如何保障小王的权利呢?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剩余2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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