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约定的抚养费能要求增加吗
问:
6年前,我与前夫玄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由我抚养,玄某每月负担抚养费1000元。近年来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最初约定的抚养费已无法保障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为此,我多次要求玄某增加抚养费都被拒绝,我打算通过诉讼要求玄某增加给付抚养费。请问,变更已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有法律依据吗?法院能否支持我的诉求?
答:
你作为孩子的抚养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前夫增加支付抚养费,法官会综合各方面实际情况,对被告应负担的抚养费作出变更调整。(剩余1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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