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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问:

我与妻子均是再婚。我在婚前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再婚后我与妻子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屋内,并共同还贷,至今贷款尚未还清。现在我与妻子感情破裂了,她去法院起訴离婚,并同意房屋归我,但她主张将这套房屋从婚后价格上涨的增值部分中分一半给她。我现在不想卖房,房价上涨我也没有得到实际收益。请问法院会支持她的诉求吗?

答:

根据你的描述,上述房屋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属于你的,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余1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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