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清朝废官军台效力赎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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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废官军台效力赎罪是清朝废官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犯私罪之人”的惩治性举措。从将废官解送京师、发配军台,到废官服役于军台,直至捐赎与宽免,清朝都定有明章。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体现出清朝中央及地方各部门间的联动关系、职官问责制度对官员的监督与约束,而且也彰显出清帝对用人取舍之权的掌控,皇帝是所有环节的最终裁决者。(剩余145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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