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行为禁令诉非融合程序制度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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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格权编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彰显了法律对人格权主体权利的保护,然而其中第997条关于人格权行为禁令的规定,却在实施过程中屡陷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该规定较笼统,司法实践中大多借鉴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保全制度的相关规定,造成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人格权行为禁令因其适用条件及立法目的的特殊性,需协调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为实现该条文的立法目的,不应执着于讨论适用诉讼或非讼程序,而是充分发挥不同程序的最大效用。(剩余81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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