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法不责众”困境:侮辱、诽谤型 网络暴力犯罪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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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暴力是由隐蔽的群体实施者,进行网络煽动和网络欺凌,给当事人造成持久伤害的网络失范行为,其产生与互联网传播效应、乌合之众现象、法不责众心理以及网络平台管理的缺位息息相关。针对网络暴力,我国立法上形成了民事、行政、刑事共治的综合化、立体化、现代化治理模式。实践中以刑事手段惩处网络暴力犯罪的比例仍然较低。(剩余91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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