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中责任与预防的平衡

——以违法性认识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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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险社会中立法司法呈现出以积极预防为目标的从严从重趋势,具体体现为轻罪比例增加,抽象危险犯以及法定犯数量增多。这种做法虽然有效应对了新风险,却也在一定程度上与责任主义的要求相违背。违法性认识在责任与预防这种对抗中发挥了平衡作用,因此具有必要性。一方面,对违法性认识以规范标准评价其具体内容可以达到预防目的,另一方面,将具备相当的违法性认识作为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有效回应了责任主义对人权保护的要求。(剩余70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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