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枫桥经验”课程多声对话教学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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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时代的社会治理任务需要法学专业人才学习并实践“枫桥经验”,在校法学教育的“枫桥经验”课程教学当前存在实践性不足、学生角色归属感较低、学生价值态度偏差三方面风险,应根据社会的人才需要改进“枫桥经验”课程教学。多声对话教学包含多师协同的多声性,多生协同的多声性、师生协同的多声性,能够构建出与“枫桥经验”实践场景同构的、可迁移的学习场景,促进学生积极了解知识和技能、充分理解方法并能动参与训练过程、形成自我建构基础上的情感认同。(剩余101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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