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数字化转型视角下国有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的动因与识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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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融资性贸易”一词频繁跃人国资监管视野,逐渐成为政策关注的高频关键词。事实上,此类贸易模式始终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对象——从早期的适度压缩、中期的全面清理到如今的严格禁止,监管口径持续收紧。特别是2023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以“十不准”划定监管红线,将国有企业大宗商品贸易监管推向更严苛的维度。(剩余94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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