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与国有企业年报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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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确提出“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叙述性文本信息的要求和规范上升至法律层面。作为上市公司向外部世界传递核心信息的关键媒介,年度报告在信息披露领域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年报中所揭示的文本内容的真实性、精准性和全面性,不仅深受资本市场各类参与者的密切关注,而且已然成为学术界探究的一个新兴且极具意义的课题。(剩余95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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