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请托型受贿中转托人行为性质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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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A市某局处长甲与A市某国有文化公司董事长乙系“老乡”,双方交往密切,甲曾因个人事宜多次请托乙帮助。

2013年,乙向甲提出,其公司所负责的A市某项目拟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乙希望甲帮自己找到“信得过的”建筑公司参与该项目。此后,甲联系了其亲戚、B建筑公司的负责人丙,丙表示希望承揽该项目。甲向乙转达上述情况后,乙表示可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丙承揽项目,但丙要按工程款比例的20%向乙支付“感谢费”。(剩余35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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