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追及效力背景下价金物上代位制度的适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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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法典》现有的抵押权保护规则主要集中在第406条的抵押权追及效力,但实践中存在追及效力阻断的情形,此时,仅靠第三人代位清偿规则并不能产生优先受偿的效果,权利人无法取得权益维护的优先地位。对抵押权保护的欠缺易造成对抵押财产处分的限制,与《民法典》所倡导的交易自由相悖。在我国《民法典》已实施的背景下,价金物上代位具有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剩余112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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