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以积极老龄化为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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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又会影响社会发展。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点,呈现复杂性。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超龄劳动者再就业现象日益普遍。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具有正当性,在与国内外立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后,本研究发现我国仍存在超龄就业者用工性质认定标准单一、硬性退休制度存在缺陷和当前的社保政策脱离我国社会背景的问题,对此,可通过包括明确超龄就业者用工性质认定标准、实行弹性退休和延迟退休制度和保障超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在内的措施进行完善,以保护超龄劳动者的权益。(剩余670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