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用“打”的手段提升“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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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把“打防结合”增加为军队预防犯罪工作的方针之一,这既是内在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没有积极的预防,打不胜打;没有有效的打击,防不胜防。抓好预防犯罪工作,必须把预防和打击结合起来,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然而,当前少数单位还没有转换到“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轨道上来,对“打”的重视程度不够,犯罪惩治尚未真正发挥应有效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防犯罪工作的质量效益。(剩余52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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