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法治素养协同培育机制的构建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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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青少年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后备力量,其法治素养培育既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更是法治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撑。当前,法治教育作为素养培育的主要方式,其系统性特征要求以协同育人为培育机制,通过框架构建实现责任主体、教育功能、培育目标的深度整合。在此框架下,各主体依据塑制、塑神、塑形、塑界、形神兼备的功能分工形成育人合力、承担育人责任,促使法治教育格局实现由单一主体供给向多元协同治理转型,由法律知识传授向法治素养培育进化,由静态法律体系向动态法治体系演进的三大范式转变。(剩余81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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