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防治中教师的职权定位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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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下,我国校园欺凌防治面临教师职权定位不清、法律责任条款有待完善的现实困境。因此,应以教师公共属性复归的时代背景为契机革新教师职权的传统范式,在学理层面上明确教师防治校园欺凌职权的属性、权能和类型,进而确定教师在未履行或滥用职权情形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形态、构成要件以及免责事由。教师未履行防治校园欺凌职权的法律责任种类可能发生聚合,所以应坚持民事法律责任优先适用、行政法律责任作为补充、刑事法律责任作为例外的总体原则,推动三者有序衔接。(剩余1069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