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宪同行之家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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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国家生活的最小“细胞”。“家庭”一词在我国宪法中出现了五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如果留心观察身边的人和事,你会发现所有家庭以及家庭成员无时无刻不在宪法的保护之中。

父母与子女:“你养我小,我养你老”

父母与子女是家庭中的重要组成分子。(剩余23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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