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样品管理不符合项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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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样品管理,不符合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1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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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行“A+B”模式即“通用要求+特殊要求”,通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特殊要求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6〕106号)[2],通过安徽省审评中心收集了2022年度至2023年度20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首次评审、复评审、扩项评审中由评审员开出的样品管理不符合项,对有关样品管理不符合项进行分类梳理,分析原因并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期望为食品检验机构样品管理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参考。(剩余51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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